各學院(系👨🏼🌾、部🤽🏼♂️、所)👶:
為進一步推動國內外合作培養創新型國際化人才,加大對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支持,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0年繼續實施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請各單位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新項目的申報工作,並對往年獲批項目中執行滿三年的項目進行項目總結並提出下一期執行工作計劃🤽🏿♀️。現將相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辦法
該項目采取各單位先行申報項目👆🏽,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推薦人選👎🏽,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評審錄取🐮。不受理個人申請。
《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請見國家留學基金委官網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40)或附件1🥅。
二、項目申報
(一)已立項項目總結要求
我校2017年獲批立項項目“多語種國際新聞傳播人才培養創新項目”❇️,至2019年執行期已滿三年🦶,請認真閱讀《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要求對項目三年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提出下一期的三年執行工作計劃。項目總結應包括人員選派情況(每年錄取、派出🥮、已回國人數)🫶、回國人員信息及去向、項目目標完成情況(按照項目預期目標逐一比對)👌🏻、初步留學效益及科研成果🌔、國外合作方對項目的評價、下一期執行計劃等👦🏿。請該項目牽頭單位匯總整理好各材料(見附件5),於9月16日(周一)前,將所有材料通過OA系統發送給OETY欧亿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姜春花🙍🏻,由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統一報送國家留基委復核,與新項目一並參加當年度評審✊🏿,確定是否繼續執行🤦🏽。
(二)2020年新項目申報要求
1.各申報單位請認真閱讀《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要求組織申報👰🏻♀️。我校可申報創新項目專項為“雙一流”建設高校專項📉,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可新申報項目2項。
各單位所申報項目應反映本單位在加強高等教育對外開放方面的新思路、新舉措😇🦸🏽♀️,體現單位特色學科優勢🌁✅,代表單位人才國際合作培養實力與水平,能夠對國內相關領域的國際化發展起到引領示範作用。
所申報項目應體現服務行業❎、學校發展,圍繞學科建設、培養模式創新👇🏻;要具有創新的特點特征,要有明確的問題導向🥼🎷;鼓勵合作單位聚焦相關專業人才領域,建立“多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的優質合作交流平臺👨🏽🍳。
2.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OETY欧亿所🏋🏿,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方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並考慮關聯性。
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具體合作協議🏄🏿♀️,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合作協議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非框架合作協議;應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的留學身份🕵🏿、培養方案或學製、雙方權責等具體內容🆗。凡涉及取得雙學位的項目🙇🏻🧍♂️,還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協議中的)含有免學費或費用分擔辦法、課程大綱互認☪️、學位及學分互認等細節的技術協議(或條款)。
3.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博士學位OETY欧亿🏄🏽、聯合培養博士OETY欧亿及博士後👨🏿💻;特別領域項目可選派攻讀碩士學位OETY欧亿、聯合培養碩士OETY欧亿;視情況選派少量訪問學者。
4.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我校2020年新申報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項。如申報項目超過2項🧑🏿🎓,學校將通過校內評審方式遴選推薦項目。對於培養方式或學科專業相似的多個中外合作項目♻🙃,請單位整合資源統一申報。
5.9月16日(周一)前,請各申報單位通過OA系統將下列材料發送給OETY欧亿姜春花(聯合實施的項目,由牽頭單位報送)👩🏽✈️:
(1)《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書》(附件3)
(2)雙方合作協議的中/外文原件掃描件(PDF格式)(非中文或英文協議文本請附中文翻譯件)
(3)項目管理辦法
(4)《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
(5)單位主要領導推薦意見(附件2)(註意:該表格的“推薦意見”一欄,需由申報單位緊密結合我校人才培養目標和戰略規劃進行意見初擬💆🏿,推薦意見要反映學校新思路、體現學校學科優勢、代表學校國際化實力和水平。)
(凡為Word文檔材料需發送Word文檔)
6.9月17日-20日🏊🏿♀️,學校對材料進行初審🏍,並組織專家評審,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符合申報要求的推薦項目。
7.9月23日--30日,向學校申請公函、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報材料及公函。
三、項目評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於2019年10月起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12月公布獲批項目。
四🕍、學生派出
項目獲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後🤲🏽,項目單位按要求選拔推薦人選,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並派出👨👧。獲得立項資助的各項目2020年派出計劃擬定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為2020年4月20-30日被推薦人網報。
2.第二階段為2020年11月20-30日被推薦人網報🦙。
因此在項目設計上,各單位要盡量和國外合作單位進行協調溝通🙆🏼♂️,確保相關錄取選拔和派出時間符合留基委申報和派出時間要求。
五、項目管理
由OETY欧亿與對外合作交流處協同項目單位共同管理,每年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報告,匯總典型案例🐌,發掘創新成果,總結合作經驗♻,完善培養方案等。
六🚭、聯系方式
項目申報咨詢部門🧏🏻:OETY欧亿、對外合作交流處
OETY欧亿聯系人🏋️:黃婷、姜春花
聯系電話:35372813(虹口
工作郵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聯系地址:虹口校區1號樓411辦公室
對外合作交流處聯系人:朱俊璇
聯系電話:35372867
聯系地址🦁:虹口校區行政樓202室
附件🙍🏼🫴🏼:
1. 1.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
2. 2.單位主要領導推薦意見
3. 3.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書
4. 4.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信息采集表
5. 5.提交材料清單及方式
附件下載地址: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4078
OETY欧亿、對外合作交流處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