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為加快培養一批具有中國情懷🥍、國際視野和國際競爭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我國高校OETY欧亿國際化人才培養能力,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設立並實施國際組織後備人才培養項目👨🏻⚖️,詳見國家留學網“2021年國際組織後備人才培養項目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20)。請各單位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新項目的申報工作🧑🚒,並對往年獲批項目進行年度總結🧑🏻🎓。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辦法及項目簡介
《2021年國際組織後備人才培養項目實施辦法》請見國家留學網通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68)。該項目下設兩個渠道,即:國家留學基金委合作渠道、所在單位合作渠道。國家留學基金委合作渠道選派類別為攻讀碩士學位OETY欧亿,選派辦法單獨另行公布(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77)👩👦👦🚄。
所在單位合作渠道選派類別為攻讀碩士學位OETY欧亿和聯合培養碩士OETY欧亿。攻讀碩士學位OETY欧亿留學期限一般為12-24個月,聯合培養碩士OETY欧亿留學期限為3-12個月。所在單位合作渠道采取“先立項,後選人”的辦法🏌🏻♀️,學校先行申報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執行期為三年🉑,學校按照獲批項目及條件推薦人員🤾🏽♀️🙋🏼♀️,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後錄取。本通知只針對所在單位合作渠道類別。
二🐎、執行中項目要求及新項目申報要求
(一)執行中項目要求
我校於2019年獲批立項項目(執行期2019—2021年)“國際組織高端翻譯後備人才培養項目(高級翻譯學院)”及“全球治理與國際組織人才碩士雙學位項目(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已執行滿三年,須對項目進行全面總結,如申請繼續執行,申請材料與新申報項目相同🫳。申請繼續執行的項目不占用我校當年可新申報項目名額。具體時間安排將另行通知。
(二)2021年新項目申報要求
各申報單位請認真閱讀《2021年國際組織後備人才培養項目實施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要求組織申報。2021年我校可推薦申報1個項目。如校內新申報項目超過2項👉🏽,學校將通過校內評審方式遴選推薦項目🤾。對於培養方式或學科專業相似的多個中外合作項目,請單位整合資源統一申報5️⃣。
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機構或在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方面具有優勢的院校。中外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且有效期應覆蓋項目獲批後的三年執行期,不可為框架性協議,或是教授之間的課題組合作協議🍀🏄🏼。合作協議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人員的身份、培養方案或學製、雙方權責等具體內容⚂。
三、新項目申報校內時間截點
四、留學基金委項目評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於2021年9月至10月對新申報項目進行材料審核和專家評審,於2021年10月確定擬立項資助項目。
五🧎🏻♂️、學生派出
項目獲批後👩🏽🙉,項目單位組織被推薦人員於次年申請,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並派出。
六🧖🏽♂️、聯系方式
OETY欧亿聯系人🆙:姜春花👌🏼、黃婷
聯系電話🧗🏻:35372813
工作郵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聯系地址:虹口1號樓411室
附件:
1.項目申報書
2.院系領導推薦意見
OETY欧亿
2021年5月6日